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16

在稻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扎西尼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大力支持下,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内涵,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队伍建设得到了新砥砺新提升,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深度融入稳定防控。牢固树立“稳定就是大局,稳定就是成绩,稳定就是胜利”工作思想,持续深化涉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主动在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检察作用。“两节”“两会”和敏感期,开展重点部位巡查300余(次),调动警力450余人(次),出动车辆220余台(次),扎实开展重点区域维稳防控、责任区域值勤及机关值守,化解矛盾纠纷8件,为 “五个零发生”成果巩固付出检察智慧、担当和力量。

(二)举检察之力防控疫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闻令而动、直面挑战,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持续做好自身防疫工作,扎实开展防控值守、疫情排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等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检察力量。

(三)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融入全局、切实履行帮扶责任,充分利用国家对贫困村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联系乡发展花椒、中药材、黑花生等规模性种植,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深入联系乡村、寺庙,为农牧民群众和寺庙僧侣解决困难问题16个,开展扶贫政策宣讲14次,投入帮扶款物折资共计12万余元。深化落实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衔接工作机制,共办理司法救助6件,发放救助金8.4万元,倾情书写脱贫奔康的检察印记。

  二、勠力同心,在维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期盼,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巩固推进刑事检察。始终保持惩处各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多发性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嫌刑事犯罪811人、依法批准逮捕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38人、提起公诉1331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514人,正在办理审查起诉47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符合法律规定的1116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1份,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人,提起公诉11人。

(二)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围绕“六清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同级同步介入侦查,依法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13人,提起公诉111人,有力震慑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促进乡村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缉枪治爆“雷霆”行动和血亲仇杀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理涉枪涉爆案件工作联系机制,深入开展命案“大回访”、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法治宣传教育“大宣讲”,着力构建防控工作新机制。从严从快办理涉枪案件22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0人,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持续保持了涉检信访“零记录”好局面。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8场次,大力播撒法治种子,促进形成全民学法守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依托亚丁绿芽未检品牌,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工作,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禁毒防艾等主题开展携手共护校园安全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8次,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1

三、找准重心,在维护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持续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提前介入各类复杂、疑难、敏感案件7件,退回补充侦216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办案部门采纳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意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及时跟踪监督社区矫正人员15人(次),办理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11综合运用出庭公诉、列席审委会、检察建议等手段强化审判监督。

(二)稳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由诉讼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从实体违法监督向程序违法监督拓展。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工作建议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对有关部门怠于履职的情形,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录入行政执法案件482件,共排查涉嫌刑事犯罪线索3

(三)一体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与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协作,坚持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发力点,把提起诉讼作为最后监督手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排查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24件、立案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强化检察建议发出后的跟踪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主动全面履行职责,受损公益均得到了修复,节约了诉讼资源,促进了严格执法。

四、坚定信心,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突出党的建设抓教育。始终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摆在首位,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把教育督促抓在经常,不断砥砺队伍忠诚担当的政治本色。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法、成果运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正风纪。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抓严抓实政治巡察工作,进一步促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落地落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六大安全”问题隐患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紧盯办案纪律、扣押款物管理等实行常态化监督,对问题不回避、不忽视,严防“灯下黑”,切实规范了司法行为,净化了队伍风气。

(三)突出能力建设提素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加快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扎实抓好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干部素能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机制。选派干警参加省州县各类培训40余人次,组织各类视频业务讲座及远程网络培训220()坚持文化育检,积极推进检察文化走廊建设,持续推动每周四集中学习活动。深化对口援建工作,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泸州市两级院选派出1名业务骨干到我院挂职六个月开展“传、帮、带”工作。

(四)突出检务公开树形象。始终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外公布43条程序性信息,27条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28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8件,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努力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是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皆为序章,短板亟待补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检察工作转型还不完全到位,法律监督不平衡问题仍需着力解决;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服务保障水平仍需努力提高;面对新理念新思路,检察工作方式还不够科学,惯性思维方法仍需大力破除;面对新职能新领域,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专业能力素质仍需加强培养。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端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一干三支、三区协同,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甘孜检察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稻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牢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向党委和州检察院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州、县部署和定位,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积极参与依法治寺、乡村治理和依法常态化治理,激发服务保障稻城发展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检察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轻微刑事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大胆适用不捕不诉决定。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结合稻城县域特点,拓宽思路、因地施策,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深度参与、主动服务、做出特色。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质效。树牢“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新理念,以促进规范司法,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履行好诉讼主导责任,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用好诉前程序,强化监督、沟通、协调。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水平。以更高的标准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把从严治检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大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突出业绩导向,把工作实绩作为职务晋升、检察官职级选升的重要依据。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站在新的起点,对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敬终如始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文明幸福和谐新稻城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